|
![]() |
咨询顾问 |
2019-01-21 14:24:00 点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行大道(翔宇路-311省道)与黄河大道(高速路口-高杆灯)花坛路缘石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原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太行大道(翔宇路-311省道)与黄河大道(高速路口-高杆灯)花坛路缘石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
2.2 项目编号:原交建2019GB08号
2.3 建设规模:太行大道(翔宇路-311省道)与黄河大道(高速路口-高杆灯)花坛路缘石改造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一标段:45日历天;二标段: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一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含漏项部分);二标段:施工阶段、验收及保修养护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含工程结余资金实施监理全过程部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太行大道(翔宇路-311省道)与黄河大道(高速路口-高杆灯)花坛路缘石改造工程
二标段:监理
特别提醒: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递交一个标段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⑴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的能力。
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一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将取消中标资格)。
⑷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五大员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自2018年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在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一经发现造假立即没收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⑸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3.2:二标段
⑴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⑶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不得低于3人,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具备市政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⑷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⑸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信息,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⑹投标人需出具投标人提供的各种资料在投标期间无变化承诺书。
⑺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在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3.6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其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不接受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经查实有失信等其他违法行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
4.1.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交易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4.2 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1月22日8:00至2019年1月28日17:30止(北京时间,下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招标文件由网上下载获取。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月22日8:00至2019年1月28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3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3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2月1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二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原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598622111
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绿云小康住宅2号楼1606号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13700736007
9:监督单位
原阳县交管办:0373-7585256 原阳县住建设局:0373-7585716
2019年1月21日
上一篇:邓州市杏山大道(新华路--丹江大道)升级改造工程及2018年背街小巷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第七批)施工招标公告
下一篇: 大营村委会办公楼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