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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2 14:27:00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林镇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由鹤壁市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山发改[201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石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林镇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供货期要求: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受惩罚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2019年2月 12 日至2019年 2月 18 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清单》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58号)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石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壁市山城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392422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金融大夏南配楼2006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693925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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