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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8 10:58:00 点击:
谈判条件本谈判项目安阳市殷都区洪河屯乡东五龙沟村杂粮加工设备安装及办公用房、围墙、大门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洪河屯乡东五龙沟村村民委员会,谈判代理机构为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洪河屯乡东五龙沟村杂粮加工设备安装及办公用房、围墙、大门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安竞谈采购【2019】25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499000.00元;最高限价:499000.00元。
四、采购需求:
4.1工程量及设备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4.2质量要求:合格
4.3工 期:30日历天
4.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5建设地点:洪河屯乡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节水)产品强制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7、2018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4.3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备注:上述资料需验原件,留存加盖报名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所有投标单位须在开标会议开始前将资格后审所需要的所有相关资质原件在工作人员监督下统一上交代理机构并由工作人员送达评标区域,投标单位应注意逐一核对仔细查看以免遗漏。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八、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阳市东工路27号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五楼
3.方式:现场购买,由企业法人携带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接受核验;同时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原件(格式自拟);同时提交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售价:30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0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东工路27号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五楼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0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东工路27号安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五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 10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洪河屯乡东五龙沟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洪河屯乡东五龙沟村
联系人: 田先生
联系方式:1394951967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东工路27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地 址:安阳市东工路27号
联系方式:15518784568 0372-2221261
2019年10 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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