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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顾问 |
2022-04-15 14:33:23 点击: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2-72
2.采购项目名称: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中央空调室内部分采购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4月1日
5.评审日期:2022年4月1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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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财磋商采购-20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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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中央空调室内部分采购及安装 |
河南万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南阳市宛城区三川唐二期15号楼二单元1302户 |
19099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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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交货期限 |
交货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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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中央空调室内部分采购安装项目 |
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中央空调室内部分采购安装项目 |
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45天交货安装完毕 |
合格 |
三、评审专家名单:
任郑生(组长)、李祠东、王令辉(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20000元整,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门户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是对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方城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岳阳
联系方式:0377-67260371
地址:方城县凤瑞街道办事处七峰大道紫云轩小区西南侧110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萍
联系方式:13523458152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49号绿云高层2号楼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萍
联系方式:13523458152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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