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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6 14:52:00 点击:
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民权县公安局委托,就民权县城区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民权县城区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二次);
1.2招标编号:商政采【2018】767号;
1.3采购编号:民财采购【2018】91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3预算金额:1413000.00元;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交货期: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本项目于2018年01月3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03月06日;
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评标室;
评委名单: 王晓红 韩慧 丁红涛 梁晨 邢树涛(采购人代表)
五、评审结果:
中标人:郑州东大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瑞达路96号科技创业广场二号楼9层B935号
投标报价:1371900.00 元(大写:壹佰叁拾柒万壹仟玖佰元整)
交货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预算价的1.5%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21195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民权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邢先生
地 址:民权县江山大道16号附近
电 话:0370-3107174
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先生
电 话:0371-68893199
联系地址:郑州市兴华北街18号
监督单位:民权县公安局纪委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9年03月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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