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咨询顾问 |
2023-03-20 16:43:00 点击:
各市场主体:
为规范非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现通知如下:
一、采用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交易的项目,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通知信息以市场主体系统右上角系统提醒——开标提醒的推送时间为准!系统自评委点击发送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通知时开始计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系统提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
二、评委点击发送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通知后,系统同时会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信息,手机短信提醒可能因运营商网络问题造成延误。无论收到手机短信提醒与否,均不作为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开始的依据。
特此通知!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20日
上一篇:关于实现自动抓取评委认定的人员、业绩等信息到中标候选人公示模板中的通知
下一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 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