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师 释 义
2019-12-25 11:12:58 点击:
招标师定位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已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适用于依法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单位和在依法设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中专门从事招标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分设招标师和高级招标师两个级别。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通过国家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高级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相关工作待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基本成熟后,再出台相关规定,逐步开展。
(一)熟悉招标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规定,具有较丰富的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二)编制、审查招标采购工作计划、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合同文本、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采购公告,组织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三)组织进行投标资格审查、开标和评标活动;
(四)主持招标采购、中标合同谈判,参与签订招标采购合同;
(五)开展询价采购,组织现场勘查、招标采购合同结算和验收;
(六)妥善解决招标活动、合同履行等工作中的争议纠纷。
招标师应当履行守法、保密、举报和学习等四个方面的义务。
一是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恪守职业道德;
二是要保守在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招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事项;
三是要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发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如实反映情况;
四是要接受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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