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相关知识(1)
2019-12-25 11:12:45 点击:
项目审批制度是否只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和一些特殊项目?
关于现行项目审批管理制度,从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以后,国家对原有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已作了重大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和完善报请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暂行)》等一系列文件,对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内容、程序以及核准的审核机关等做出了详细的的规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按以上项目审批制度规定,检查招标的项目是否需要或是否已经履行了规定的审核手续,而且得到了批准,否则不得招标。
投标人可否在已经评标的情况下,退出招标?
这相当于此投标人中途自动退出了,你可以视为其自动退出,并没收其保证金。
中标结果公示是否要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中标结果公示要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经那些部门允许后,方可进行邀请招标?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都指什么?
简单的讲就是对权利、义务、责任发生实际性的约束的条款
如果按照法律意义上讲,应该是按照违规处理的,但是我们做事情实质是要考虑业主的意愿,也就是说要最大限度帮助业主做好项目,考虑的角度不同,处理的结果也不同。
废标与否决投标有什么区别?
以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为例,
第十九条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三十七条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第三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五十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四)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六)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招标人一般在招标活动正常结束之后,及时返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行为除外。
过了有效期还没有定标的项目,如何处理?
中标后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常要告知投标人招标项目已经中标,并确定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即可。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什么条件下可以竞争性谈判?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采购人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招标公告发出后没有足够的合格供应商投标;重新招标未能成立;技术复杂、性质特殊,事先不能确定详细规格和具体要求,或事先不能计算出标的价格总额的;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采购人紧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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